首页 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章 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建设 第十四条 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2011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建设 第十四条 测震台网应当至少有4个监测台站同时观测,其监测能力和定位精度应当达到:库首区和重点区域监测能力优于0.5级,定位精度优于1千米;库区及其外延10千米范围内监测能力达到1.5级,定位精度优于3千米,2.5级以上地震速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