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2022年) 第四条

第四条 水利部指导全国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水利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指导所管辖范围内的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原则为其所依托的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单位,具体负责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