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按照管理权限对水利风景区开展监督检查,充分利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手段加强对水利风景区动态监管。

各地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可以将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纳入河长制湖长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