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2022年) 第四章 运行管理 第二十二条 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运行管理 第二十二条 在水利风景区内开展游憩观光、文化体验等活动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对水利工程设施、水资源水环境、河湖水域岸线、水土保持等造成不利影响。 水利风景区应当采用节水技术和节水设施,鼓励建设污水收集、净化和利用设施,使用绿色低碳交通工具。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