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部质检总局全国节水办关于加强节水产品质量提升与推广普及工作的指导意见(2012年) 四、 工作要求 (四) 加强总结提升。各地水利、质监、节水部门要加强节水产品质量提升与推广普及情况的分析评估,及时向水利部、国家质检总局、全国节水办上报本地区节水产品质量提升与推广普及工作进展情况,不断探索符合水资源形势和需要的节水产品质量提升与推广普及新机制。 水利部质检总局全国节水办关于加强节水产品质量提升与推广普及工作的指导意见(2012年) 水利部 四、 工作要求 (四) 加强总结提升。各地水利、质监、节水部门要加强节水产品质量提升与推广普及情况的分析评估,及时向水利部、国家质检总局、全国节水办上报本地区节水产品质量提升与推广普及工作进展情况,不断探索符合水资源形势和需要的节水产品质量提升与推广普及新机制。 水利部 质检总局 全国节水办 2012年9月14日 (四)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