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意见(2024年) (十一)
(十一) 实行名录管理。省级河长制办公室依据国家或省级幸福河湖评价技术标准组织评估,将符合标准的河湖纳入本省份幸福河湖名录,并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和主流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布。要建立退出机制,结合日常执法监管开展建设成效“回头看”,对出现突出问题、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调出名录。对于跨省份河流和省际边界河湖,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要指导地方明确评估、管理及退出机制。水利部和省级河长制办公室定期发布幸福河湖优秀案例,总结推广地方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