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意见(2024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长制办公室、水利(水务)厅(局)、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村(渔业)厅(局、委)、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长制办公室、水利(水务)厅(局)、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村(渔业)厅(局、委)、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