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的指导意见(2023年) (五)

(五) 实行目标管理。将非常规水源利用量纳入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体系,按年度把全国非常规水源利用量控制目标分解配置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实际进一步分解配置到市、县级行政区,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分解到水源类型及重点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