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的指导意见(2023年) (二)
(二) 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统一配置。发挥规划从宏观层面统筹配置水资源的引领作用,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相关规划在制定水资源保障或配置方案时,综合考虑非常规水源分布特征、利用条件和市场需求,将非常规水源纳入统一配置。
目标管理、应用尽用。实行非常规水源目标管理,制定各级行政区非常规水源最低利用量年度目标,强化目标管理考核,严格计划用水、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与节水评价管理,促进非常规水源应用尽用。
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充分考虑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水资源禀赋、利用条件等差异,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确定重点地区分水源、分用途配置方案,实行按需定供、按用定质。
政策激励、市场驱动。完善非常规水源利用相关激励与保障政策,加快推进水价和用水权改革,发挥市场在非常规水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完善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相关市场机制,促进非常规水源市场化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