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的指导意见(2023年) 二、 强化配置管理 (七) 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的指导意见(2023年) (七) 二、 强化配置管理 (七) 严格论证审批。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时,严格论证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的政策符合性及利用规模、方式、对象等的合理性,科学制定非常规水源利用措施方案,发挥已建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设施效能,促进非常规水源应用尽用。缺水地区、水资源超载地区建设项目新增取水未论证非常规水源利用的,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上述审批事项应当依托投资项目代码,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六) 目录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