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2021年) 统一规划,持续提升。以县域为单元,按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优化农村供水工程布局,完善农村供水基础设施。稳步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通过改造、新建、联网、并网和维修养护等措施,巩固拓展农村供水脱贫攻坚成果。

统一规划,持续提升。以县域为单元,按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优化农村供水工程布局,完善农村供水基础设施。稳步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通过改造、新建、联网、并网和维修养护等措施,巩固拓展农村供水脱贫攻坚成果。

突出管理,完善机制。健全农村供水长效运行管理体制机制,积极推进专业化管理。明晰工程产权,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健全完善农村供水管水员队伍,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建立合理水价机制,强化水费收缴,辅以必要的财政补助,确保工程发挥效益。

政府主导,两手发力。农村供水保障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地方人民政府是农村供水保障的责任主体,工程建设、维修养护和水源保护资金来源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予以倾斜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银行贷款和社会资金投入,开展工程建设和管理。

广泛参与,社会监督。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村集体、基层党组织和村民作用,参与农村供水工程项目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水源保护,合理分担供水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费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真正做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畅通各级举报监督电话,发挥社会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