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部关于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2019年) 三、 水利部关于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2019年) 三、 三、 评价范围 (一) 与取用水相关的水利规划。包括区域供水工程规划、引水调水规划、水库建设规划、灌区建设规划等。 (二) 与取用水相关的水利工程项目。包括蓄水工程、引水工程、提水工程、调水工程、地下水利用工程等。 (三) 需开展水资源论证的相关规划。包括城镇新区规划、工业园区规划、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高耗水行业的专项规划、涉及取用水的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等。 (四) 办理取水许可的非水利建设项目。包括直接从江河、湖泊、地下以及水库、渠道等取水,并需要申请取水许可的非水利建设项目。 从城市公共管网等取水的高耗水建设项目宜参照本意见开展节水评价。 二、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