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实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的意见(2021年) (一)
(一) 全面实行计划用水管理
加强对规模以上单位用水总量指标的控制,将区域用水计划分解下达至用水单位,实现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单位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积极探索推进流域内农业计划用水管理工作,逐步明确灌区的年度计划用水量并分解到地。实施计划用水监督检查,规范计划用水的核定、下达和加价收费管理,督促未依据定额核定或未按规定下达用水计划的有关部门依法严格整改,推动落实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
加强对规模以上单位用水总量指标的控制,将区域用水计划分解下达至用水单位,实现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单位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积极探索推进流域内农业计划用水管理工作,逐步明确灌区的年度计划用水量并分解到地。实施计划用水监督检查,规范计划用水的核定、下达和加价收费管理,督促未依据定额核定或未按规定下达用水计划的有关部门依法严格整改,推动落实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