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加强重点行业用水定额管理的通知(2024年) (三)

(三) 强化激励约束。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完善重点行业用水定额激励约束机制。要定期公布本区域年度重点行业用水定额贯标情况,对于达到用水定额先进水平的用水单位,通过推广典型案例等方式,鼓励进一步提升用水效率;对于没有达到用水定额通用值(限定值)的已建用水单位,要严格执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加大指导督促,推动限期实现节水目标。对新(改、扩)建用水单位,达不到用水定额先进值的不得批准新增取水许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