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加强重点行业用水定额管理的通知(2024年) (一)

(一) 健全定额体系。国务院水行政、标准化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全国主要农作物、重点工业产品和服务业等的用水定额(简称国家用水定额)。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节约用水条例》相关规定,结合实际需要,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用水定额的地方用水定额;国家用水定额未作规定的,可以补充制定地方用水定额。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在黄河流域及其他水资源严重短缺和超载地区制定实施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强制性用水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