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健全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管理机制的意见(2024年) (十三)
(十三) 强化设计和批复文件实施管理。项目法人要做好资金筹措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组织项目实施。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本行政区域内重大水利工程实施情况管理监督,确保按照批复的施工工期、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完成。流域管理机构要加强直属重大水利工程批复文件实施管理,履行流域内地方重大水利工程批复文件实施的日常监督责任。未按照已批复建设内容实施完成的工程,水利部不再受理该工程后续项目可研技术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