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健全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管理机制的意见(2024年) (十)
(十) 健全技术审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对于国家审查审批的重大水利工程,流域管理机构、水规总院要落实审查单位主体责任,健全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成果审查管理机制,强化底线思维和责任意识,细化审查职责分工、工作程序、质量控制、进度管理等要求,实施审查意见专家签字确认制度,落实审查责任终身制,确保审查全过程可追溯。审查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规范等技术标准要求,公平、公正地独立开展审查工作,加强现场查勘和成果复核,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建议,强化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审查,按规定时限完成审查任务,遇重大问题应与水利部主管司局及时沟通。部长专题办公会、部务会审议通过后,水规总院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将修改说明、技术报告提供水利部主管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