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部关于修改或者废止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5年) 八、 决定废止以下规范性文件;其涉及的有关事项需要采取其他后续监督管理措施的,另行制定: (六) 水利部关于修改或者废止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5年) (六) 八、 决定废止以下规范性文件;其涉及的有关事项需要采取其他后续监督管理措施的,另行制定: (六)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10月29日水利部水建管〔1999〕590号发布) (五)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