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2019年) 第八条 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2019年) 第八条 第八条 水管单位应加强日常管理,根据考核标准每年进行年度自检,并将年度自检结果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年度考核,并将年度考核结果反馈水管单位,水管单位应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整改,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通过水利部验收的水管单位,年度考核结果需于次年一月底前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汇总报水利部备案。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