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四章 评标标准与方法 第三十六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三十六条 第四章 评标标准与方法 第三十六条 评标标准和方法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在评标时不得另行制定或者修改、补充任何评标标准和方法。 第四章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