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二章 招标 第二十一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章 招标 第二十一条 资格预审文件的售价不超过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的售价应当按照《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标准控制。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