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二章 招标 第十二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招标 第十二条 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时,受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符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关规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