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十条

第十条 项目重要设备、材料招标采购应具备以下条件:

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重要设备、材料技术经济指标已基本确定;

重要设备、材料所需资金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