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气象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三章 备案与清理 第二十三条 气象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备案与清理 第二十三条 接受备案的气象主管机构(以下简称备案机构)应当对报备的气象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并定期公布备案审查的气象规范性文件目录。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