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7年)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气象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注销行政许可,应当作出书面决定,并告知申请人注销的理由和依据:

气象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气象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气象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因不可抗力导致气象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气象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