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8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8年) 第三十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下级气象主管机构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实施气象行政许可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气象主管机构的内设机构承担具体业务范围内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工作,并以本级气象主管机构的名义开展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