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 第二章 许可项目与实施机关 第十四条 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许可项目与实施机关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气象资料审查,防雷装置设计审核,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等气象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确定。 第十三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