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行政处罚办法(2000年) 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三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气象行政处罚的备案制度。

下级气象主管机构对上级指定办理的处罚案件、适用听证程序的处罚案件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处罚案件,应当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诉讼结案后30日内向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