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气象行政处罚办法(2000年)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程序 第二节 一般程序 第二十三条 气象行政处罚办法(2000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程序 第二节 一般程序 第二十三条 气象主管机构对立案的气象违法案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调查取证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个。 气象行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