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发展规划(2011—2015年)(2011年) (二)

(二)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强化应对气候变化服务。积极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总体战略,加强气候变化影响评估尤其是重点区域和行业风险评估。推动提高国家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发挥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的作用。针对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生态安全、水资源安全、灾害风险管理等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热点问题,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加强面向政府部门、专业人员和广大公众的应对气候变化知识培训和素质教育,提高全民应对气候变化意识。

加强气候变化科技支撑。加强气候变化监测服务,稳定获取并提供具有代表性、准确性和均一性的气候资料。加强温室气体的网络化观测,为温室气体排放源和吸收汇监测评估提供依据。探索气候变化和极端气候事件发生规律,研究人类活动、自然变化对全球气候变化影响,研发气候系统模式关键技术,完善高分辨率气候系统资料数据集和极端气候事件数据库,推进中国气候观测系统数据共享和气候资料质量控制标准化,提高气候模拟和气候变化预估水平。

加强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服务。发展现代气候资源调查评估技术,开展空中云水资源、风能、太阳能资源和农业、林业、山地、海洋等气候资源调查评估,完成第三次全国气候区划。发展风能、太阳能预报技术,完善风能、太阳能资源专业观测网,为风电场、太阳能电站选址、建设、运行和电网调度提供气象服务。加强农业、海洋、旅游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服务,为能源结构调整提供科技支撑。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加强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务实合作。加强对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开展科学评估及国内工作的组织协调,科学分析和应用评估结果,积极参与气候变化领域国际谈判并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持。积极参与制定国际适应气候变化的相关制度。推进南南合作,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应对气候变化的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