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关于促进航空物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8年) (八)

(八) 持续完善货运安保链条管理

建设货运安保信息化平台。以中性电子运单和物联网货物跟踪等技术手段为支撑,实现对航空货物“来源、代理、内容、位置、状态、去向”等信息的采集、共享和风险评估,建立信息集成、资源整合的货运安保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危险品航空运输管理,推进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管理体系(SMS-DG)建设,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优化简化机场货运安检流程。研究基于安保和反恐风险的航空货运差异化安检方式,科学匹配安检设施设备,科学制定配套的标准和政策,规范建立实用、高效、标准统一的货运安检信息管理系统,完善货运安检质量控制体系。新建机场按照同一安检主体、同一信息系统、同一管理平台、同一安检模式、同一安检标准建设。已建成的机场推进不同安检主体之间系统互联、平台对接,实现模式统一、标准一致、质量互认。

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对航空货运代理安保条件前置审查,完善代理协议安保条件和安保要求,完善货运代理企业资质认证管理,加大对持证代理企业的持续安全监管,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强化落实收运环节对违规行为和风险物品的发现及处理。

营造合规守信的运营环境。积极落实《民航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综合运用背景调查、积分管理、定期通报等手段,构建航空货运“合法规范、诚实守信”的安全氛围。推动民航行政机关、邮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机场公安机关等单位建立联合监管、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形成“一处违法、处处有惩”、“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综合治理环境,积极稳妥建立基于信用管理为基础的管制代理人、已知托运人等制度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