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2016年) 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六条 在举行机场应急救援演练前,机场管理机构或者组织单项演练的相关单位应当组织编制应急救援演练计划,应急救援演练计划应当按照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进程进行编制,应急救援演练计划可以是一种或几种突发事件的综合。演练计划主要包括:

演练所模拟的突发事件类型、演练地点及日期;

参加演练的单位;

演练的程序;

演练场地的布置及模拟的紧急情况;

规定的救援人员及车辆的集结地点及行走路线;

演练结束和演练中止的通知方式。

应急救援演练计划制定完毕并经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同意后,应当在演练实施两周前报送民航地区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