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2011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战时的民用运力国防动员,依据国家主席发布的动员令实施。

平时特殊情况下的民用运力国防动员,依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的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决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