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2016年)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二条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2016年) 第五十二条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民航局或者地区管理局举报违反本规则的行为。 第五十一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