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2013年) 第四章 飞行校验的实施 第三十五条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2013年) 第三十五条 第四章 飞行校验的实施 第三十五条 校验机构应当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将飞行计划和校验方案通知校验对象的运行管理单位。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