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2018年) 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 第三节 人员培训 第十九条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2018年) 第十九条 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 第三节 人员培训 第十九条 从事与执照申请和执照注册相关的航空电信人员培训机构,应当具备符合规定的管理制度、专职管理人员和教学人员、场地和教学设施、培训平台、教学计划和教材,以及开展航空电信人员相关专业知识或者技能培训的经历。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