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2016年) 第三章 设施与设备 第一节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2016年) 第一节 第三章 设施与设备 第一节 设备准入 第二十一条 使用直接关系民用航空飞行活动安全的通信导航监视设备,应当符合民航局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购置和使用实行使用许可管理的通信导航监视设备,应当从民航局定期公布的《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目录》中选取。 第三章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