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2014年)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六十三条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2014年) 第一百六十三条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六十三条 通信导航监视运行保障单位违反本规则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不接受民航局和地区管理局监督检查的,或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向执法人员隐瞒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由地区管理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六十二条 目录 第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