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管理规定(1993年) 第三章 审批登记程序 第十四条 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管理规定(1993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审批登记程序 第十四条 销售代理人凭民航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民航地区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空运销售代理业务经营批准证书,向营业机构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企业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