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2016年) 第四章 运行航空安保措施 第二节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2016年) 第二节 第四章 运行航空安保措施 第二节 机场控制区的划分 第四十五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会同相关驻场单位划定机场控制区。 第四十六条 机场控制区根据安保需要,划分为候机隔离区、行李分拣装卸区、航空器活动区和维修区、货物存放区等。机场控制区的具体划分情况应当在航空安保方案中列明。 第四十七条 机场控制区应当有严密的航空安保措施,实行封闭式分区管理。 第四十八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设置受到非法干扰威胁的航空器隔离停放区,并在航空安保方案中列明。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