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2016年) 第四章 运行航空安保措施 第一节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2016年) 第一节 第四章 运行航空安保措施 第一节 机场开放使用的安保要求 第四十一条 机场根据年旅客吞吐量以及受威胁程度划分安保等级,实行分级管理。 第四十二条 机场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应当符合《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MH/T7003)规定。 第四十三条 机场的开放使用,应当满足下列安保条件: 第四十四条 申请换发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证,应当同时报送下列文件资料: 第四章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