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2016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机场管理机构根据本规则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对航空安保方案作出修订的,应当在修订内容实施前至少5个工作日报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

机场管理机构对航空安保方案作出其他修订的,应当在修订内容实施前至少20个工作日报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