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行政许可工作规则(2006年)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条 民用航空行政许可工作规则(2006年) 第五十条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条 民航行政机关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