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统计管理规定(2016年) 第七章 民用航空统计管理规定(2016年) 第七章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7年1月7日起施行,2005年1月11日起施行的《中国民用航空统计管理办法》(民航总局令第134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