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2010年) 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七条 持照人在执照注册有效期满前2个月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地区管理局提交执照注册申请,并将持照人体检合格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岗位培训和近期经历证明、所在单位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情况等注册材料提交地区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