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标准化管理规定(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民用航空标准化管理规定(2016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民用航空(以下简称民航)标准化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