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标准化管理规定(2015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行业标准的范围包括:

民航通用、基础标准;

公共航空运输、通用航空标准;

飞行安全、飞行技术、飞行保障、民用航空器事故及事故征候的调查与预防标准;

航空器维修工程标准;

空中交通管理与设备标准;

民用机场管理与设备标准;

民航专用产品标准;

安全保卫标准;

卫生、环境监测、航空医学和劳动保护标准;

其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