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2022年) 第三章 民用航空情报服务机构与职责 第二十四条 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2022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民用航空情报服务机构与职责 第二十四条 航空情报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工作差错追究制度。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