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2022年)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百二十一条 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2022年) 第一百二十一条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百二十一条 本规则自2016年4月17日起施行。1988年5月16日民航局发布的《民用航空航行情报工作规则》(CCAR-175TM)同时废止。 第十一章 目录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