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2022年) 第七章 航行通告 第九十二条 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2022年) 第九十二条 第七章 航行通告 第九十二条 航行通告的发布应当采用航行通告预定分发制度,将航行通告直接分发给预先指定的收报单位。 第九十一条 目录 第九十三条